河北省教育廳
關于做好2024年初中畢業與升學考試
工作的通知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教育局,雄安新區公共服務局:
為貫徹落實新時代教育評價改革精神,確保2024年全省初中畢業與升學考試安全、平穩、順利舉行,現就有關工作通知如下。
一、畢業考試
畢業考試科目包括語文、數學、外語(會話測試占40%,筆試部分占60%)、物理(含實驗操作)、化學(含實驗操作)、生物學(含實驗操作)、道德與法治(含民族團結進步教育)、歷史、地理、體育。物理、化學、生物學的實驗操作成績應占到總分的30%左右;生物學、地理學科的畢業考試成績按本課程內容全部結束時的考試成績計算。
畢業考試的命題、考試由學校組織實施。各科考試成績的呈現可以采用百分制,也可以采用等級制。畢業考試在2024年5月15日后、升學考試前進行。
二、升學考試
考試科目為6科,包括語文、數學、外語、理科綜合(包括物理、化學兩門學科)、文科綜合(包括道德與法治、歷史兩門 學科)、體育與健康,總分650分。實驗操作技能考試、信息科技考試分值、組織方式和計分辦法,由各市根據實際情況自主確定。
1.文化課考試總分600分
(1)考試科目及分值。語文120分;數學120分;外語120 分(聽力測試30分,筆試部分90分);理科綜合120分(物理 55分、化學35分,綜合題30分);文科綜合120分〔道德與法治45分(其中民族團結進步教育7分)、歷史45分,綜合題30分)。在文科綜合科目中,道德與法治學科的命題范圍除課程標準規定的道德、法律和國情的教學內容外,還包括2023年4月至2024年3月間的國內外重大時事政治,以及教育部組織編寫的中小學民族團結進步教育教材《中華民族大團結(供初中使用)》(戢廣南主編,人民出版社出版)中的教學內容。
(2)考試形式。根據各學科課程特點,分類采取不同的考試方式:語文、數學、外語(含聽力測試)、理科綜合為全閉卷形式;文科綜合為全開卷形式。各科考試均在答題卡上作答。其中,選擇題要求考生用2B鉛筆將答案填涂在答題卡上,非選擇題要求考生用黑色字跡的簽字筆將答案書寫在答題卡上。在文科綜合開卷考試中,考生可攜帶道德與法治和歷史課程教科書進入考場,其他資料不得帶入考場。答卷時可以查閱準許攜帶的教科書,獨立答題,不得相互討論、抄襲或相互借閱教科書。
(3)考試時間。河北省2024年初中畢業生升學文化課考試時間安排為:
時間 | 6月21日 | 6月22日 |
上午 | 9:00—11:00語 文 | 9:00—11:00數 學 |
下午 |
14:00—16:00理科綜合 | 14:00—16:00外 語 (包括聽力測試25分鐘 |
16:45—18:45文科綜合 |
(5)普通高中學校、招收學前教育專業公費師范生的院校、中等職業學校和中等技工學校招生使用同一套試卷。
2.體育與健康考試滿分50分
體育與健康考試按照《河北省教育廳關于印發〈河北省初中學業水平體育與健康科目考試方案(2024年修訂)〉的通知》(冀教體衛藝(2024)1號)進行,分為過程性考核和現場測試兩部分。
(1)過程性考核滿分20分。由學生日常參與體育鍛煉情況、《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標準(2014年修訂)》測試成績、體育與健康課成績考核三部分組成。
(2)現場測試滿分30分。包括必考項目、抽考項目、選考項目三類?,F場測試項目成績評定按照《河北省教育廳關于印發〈河北省初中學業水平體育與健康科目考試現場測試辦法(2024 年修訂)〉的通知》(冀教體衛藝〔2024)2號〕要求進行。體育與健康現場測試于2024年5月底前進行。
三 、嚴格規范升學考試成績發布和相關宣傳工作
(一)嚴肅成績發布紀律
各地教育行政部門和招生考試機構要嚴格執行河北省升學考試成績發布的有關要求,不得向初中學校提供考試成績;不得向初中學校下達升學指標;不得統計公布各縣(市、區)及所屬初中學校的升學人數、升學率;不得以考試成績對各縣(市、區)及初中學校進行排名排隊;不得以任何形式對各縣(市、區)及初 中學校進行考試表彰獎勵;不得以考試成績為標準獎懲局長、校長、教師等。初中學校不得以任何形式宣傳考試分數、考試排名、 “狀元”、升學率等,不得在校內外任何位置擺放、懸掛、張貼關于考試成績的條幅、宣傳板等宣傳物品。
(二)認真規范新聞報道
各地教育行政部門和招生考試機構要協調當地宣傳部門、新 聞單位以及網絡媒體,增強考試政策宣傳的主動性,加強對考生 的信息服務,營造良好輿論氛圍。做好政策解讀、志愿填報、信息查詢和溫馨提示等服務工作。適時開展招生預警或案例宣傳提醒考生和家長避免上當受騙。
四 、保障特殊群體平等考試升學權利
(一)保障殘疾學生公平參與考試權利
對持有殘疾人證的聽力障礙學生,經本人申請,縣(市、區) 教育行政部門認定,可以免外語聽力測試,其外語成績按筆試成績折算成滿分值。
(二)保障隨遷子女平等考試升學權利
切實做好進城務工人員及其他非戶籍就業人員隨遷子女接受義務教育后,在當地參加升學考試工作。妥善做好本地戶籍人員子女在外地按受義務教育后,回戶籍地參加升學考試工作。各市 要根據本地實際制定隨遷子女考試報名、審核、錄取辦法及條件,切實保障隨遷子女在流入地或戶籍地平等參加考試和升學的權利,促進教育公平和社會和諧穩定。
五、 全面加強考試管理
(一)加強組織領導
初中畢業與升學考試是中小學考試評價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各級教育行政部門要高度重視,根據需要足額保證所需經費,確 保此項工作順利進行。要嚴格執行河北省考試收費政策,嚴禁以考試名義擅自增加收費項目、提高收費標準。有關部門要積極配合,努力為考試營造良好的環境。
(二)維護正常教學秩序
義務教育學校要落實《河北省義務教育學??荚嚬芾硪幎ā?冀教基〔2021〕20號)等文件要求,不得違反規定提前結束初中畢業年級課程或擅自刪減非考試內容,不得亂編濫印各種形式的復習資料等,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學生參加考試,不得要求或默許學生提前畢業離校。
(三)嚴格控制和規范加分(或降分錄取)項目
各級教育行政部門要按照法律法規以及有關政策要求實行加 分(或降分錄取)照顧。不得把普通高中招生與招商引資、吸引人才等各種經濟因素掛鉤,不得將任何學科競賽成績作為加分因素,取消體育、藝術等學生加分項目,相關特長和表現等計入學 生綜合素質評價檔案。學校要及時將享受加分(或降分錄取)待遇的學生名單、所享受的優惠政策項目、分值通過學校官網、校園公示欄、當地媒體等向社會公示,并公布舉報電話,接受群眾監督。請各市將本地今年招生政策中的加分(或降分錄取)項目、分值和范圍,于6月15日前報省教育廳基礎教育處備案。
(四)嚴格報名資格審查
各地要結合本地實際合理確定升學考試報名條件,報考人員原則上應具有報考地戶籍或初中學籍(學歷)。高中階段教育學校在校生和未完成義務教育階段學業的學生不得報考。嚴格控制初中復讀,所有往屆初中畢業生均以社會考生身份報考,原則上不得報考普通高中。各市要根據本地實際情況,明確提出社會考生參加升學考試后報考高中階段學校的類別。各地教育行政部門和招生考試機構要對照報名條件認真審核報考人員戶籍、學籍、學歷等信息及其他報考資格材料,嚴禁不符合條件的考生報名, 嚴禁同一考生多處報名。各地考試報名工作應于2024年4月底前完成。
(五)不斷完善初中畢業與升學考試各項配套制度
各市要嚴格公示、誠信、監督、獎懲等環節,公布監督舉報電話,完善違紀舉報和申訴受理機制,建立責任追究制度,嚴肅查處違規違紀行為,確??荚囌猩焦?,杜絕不正之風。
其他未盡事宜,按照《河北省教育廳關于印發河北省2014年初中畢業與升學考試和普通高中招生制度改革意見的通知》(冀教基(2014)11號)、《河北省教育廳關于進一步推進高中階段學??荚囌猩贫雀母锏膶嵤┮庖姟?冀教基〔2018〕24號)和《河北省教育廳關于進一步完善高中階段學??荚囌猩贫鹊耐ㄖ?(冀教基(2022)12號)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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